一、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rwxy.ecjtu.edu.cn/)。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1.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公共管理硕士还需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面试。
(1)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素养、科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所获奖惩情况、教育背景和职业背景等。考生根据本项考核内容,需准备涵盖此项目的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满分500分的专业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20%,满分300分的专业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10%)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形式为考生抽取对应学科试题作答,专家考官进行提问并根据个人表现打分。(所有专业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60%)
(3)英语听力与口语:英语口语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水平。考试形式为教师与考生进行英语会话。(满分500分的专业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20%,满分300分的专业此项占复试总成绩的10%)
(4)思想政治理论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仅公共管理硕士需参加此项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按招生简章规定加试考试科目,采用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我院不须加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使用教育部指定技术平台。学院和考生需提前熟悉/演练面试系统。
考生请提前注册学信账号、安装并熟悉复试软件,考生考前准备工作详见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告知书》,远程面试流程详见附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28日-3月30日;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具体见后续调剂公告;
资格审查流程:学术型硕士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学科名称+姓名)发送/上传至194118989@qq.com,法律硕士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学科名称+姓名)发送/上传至399692660@qq.com,公共管理硕士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学科名称+姓名)发送/上传至494465106@qq.com,考生需提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请于开学报到时交学院备查存档。
2.一志愿复试时间:待定,详见后续复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清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调剂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一)调剂考生条件
1.符合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调剂规则
学术学位: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只接收一志愿报考了0501开头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考生,不接收非英语科目的考生;
专业学位:
第一志愿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25200(公共管理硕士)只接收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且该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并符合公共管理报考条件。
不接收非英语科目的考生。考生若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如调剂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为“定向”,并在复试前提供在职工作证明。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调剂我院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申请发复试通知。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并发送复试通知。
3.研招办审核确认复试通知。研招办对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确认。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6.发待录取通知。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研招办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对考生调剂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审查材料与一志愿考生要求相同。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工作。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去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四、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英语能力成绩×20%。
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专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专业素质成绩×60%+面试政治素质成绩×20%+综合素质成绩×10%+英语能力成绩×10%。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我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三)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五)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八)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
七、其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或线上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5412。
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