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提前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全部公告信息,并查阅《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不按公告及相关政策要求报名,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者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条件
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二、网报要求
1.正确选择报考点
报考我校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以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须知等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的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成功后,报名信息有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但需提醒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报考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
3.支付报考费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2年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报考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考费的支付方式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市及报考点公告要求办理。
三、网上确认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1104)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和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各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有所不同,请考生务必关注所选报考点(注意不是招生单位)的相关公告。
四、注意事项
1.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少干除外),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bjtu.edu.cn/cms/zszt/item/2683.html,附件2)。“单独考试”考生的两位专家的推荐书(须考生所在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须于2022年11月6日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邮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3.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报考类为“定向就业”,报考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bjtu.edu.cn/cms/zszt/item/2683.html,附件3)。考生须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s.bjtu.edu.cn/cms/zszt/item/2683.html,附件4)。
5.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学信网申请电子认证或者现场认证,并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认证报告复印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6.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2023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7.在校研究生,须在2022年11月6日前将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原件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8.被招生单位、报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于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注意:《准考证》在初试、复试阶段均须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
9.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政策,如教育部或北京市要求有变化,以教育部和北京市最新要求为准。
五、诚信考试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六、联系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4。
联系电话:010-51688153,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