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陕西省内、外招生单位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户口或工作地在杨陵区,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户口或工作地在杨陵区,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4)户口或工作地在陕西,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社会考生(援藏计划除外);
(5)在陕西省非报考点高校学习,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6)在杨凌高校学习,报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或省内非报考点的招生单位或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7)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
2.报名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3.以工作地报考的社会考生须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工资条(加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4.所有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11月3日00:00-11月5日12:00按我校网上确认具体安排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进行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我校考点网上确认具体安排及应提交材料或证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nwsuaf.edu.cn/)。
5.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需补充采集考生应急信息。请考生于10月28日至11月5日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陕西考试招生”小程序二维码见下图)填报个人应急信息。应急信息填报成功后将“应急信息采集成功”界面截图并保存,网上确认时作为一项资料提交给报考点。
6.考生务必遵守网报公告信息,对于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网上确认。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