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9)仅接受报考上海财经大学和贵州省各招生单位,且符合以下要求的考生选择报考:
1.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在上海市工作的人员,其中在上海市工作但户籍不在上海的考生需提供本人2022年内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名流程
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1.网上报名
研招统考网报分为“填写考生信息”和“填写报考信息”两大步骤,可以分步保存内容。“填写考生信息”功能已于2022年9月16日开通。
“填写报考信息”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7日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22年10月5日至25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生成考生报名号,并下载报名信息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一般情况下,在“填写考生信息”阶段,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可以快速校验。如遇网络拥堵等特殊情况,将出现“进行中”的状态,考生可以继续填写考生信息中的其他部分,不影响后续操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报考费为128元/人。考生应于网上报名期间“网上填写报考信息”阶段支付报考费,未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截止日期前支付报考费,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平台为研招网(http://yz.chsi.com.cn/wsqr/stu),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
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前,需事先备齐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4)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5)户籍在上海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
(6)非上海户籍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2022年内连续六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可通过“微信-随申办小程序-三金账单-养老金查看详情-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获取,缴费情况为已缴费);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须于2022年9月25日前我办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2.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3.选择我校为报考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4日2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签字)等材料通过“研招网”上传备案,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选择我校报考点进行报名。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后续通知公告。
4.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5.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以上信息若有调整将及时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shufe.edu.cn)及“上海财经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