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时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如招生单位对报考点选择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单位网报公告为准,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按照报考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并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应证明。
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4日(截止时间11月4日17:30,逾期不补);
确认方式:本考点今年实行网上确认,考生不必到报考点现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系统网址、网上确认流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研招网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且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和补报名。
2.考生需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镇江地区高校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江苏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请考生按照以下条件选择准确报考点:
1)镇江地区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须选择3247镇江市教育考试院考点,相关要求请查阅镇江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公告;
2)镇江地区报考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须选择3235江苏科技大学考点,相关要求请查阅江苏科技大学考点公告;
3)镇江地区其他考生须选择3212江苏大学报考点,按照考生应届生或往届生身份,须满足:
(1)应届生:镇江地区高校(不含非镇江地区的校区、分校等)的考生;
(2)往届生:户籍为镇江地区(提交户口簿)或在镇江正式工作〔提交最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的考生。
本考点将从严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造假、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按教育部规定,一位考生网报期间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点,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不能报名信息确认、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有关公告,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其他
1.凡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2022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确认信息,和已确认信息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4.在24科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
5.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6.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研招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