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校园占地面积2688亩。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5800余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近900人。学校现有考古学、数学、生物学3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40个硕士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数学、生物学2个重庆市一流学科,考古学等18个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拥有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最优化与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活性物质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考古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高水平科研平台70余个。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优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等国家级项目280余项,领衔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高水平教学科研奖励50余项。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为开展中外联合人才培养、合作科研、师生互访等搭建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平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规定办理。
(六)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脱产学习一年,并出具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证明。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2月20日—4月10日。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实名注册(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生招生”页面进行报名。
2.查看“博士网报需准备的信息”并准备相应证件和材料。
3.进入“全国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上述报名期限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2年4月10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系统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5.《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网报系统下载)。
6.《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
7.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研究生教务部门鲜章)、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书》和《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论文双面打印,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书》和《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9.近三年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成果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2月20日。
10.近三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综合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2月20日。
11.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3000字,包括研究问题、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
说明:①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逐一核对整理并装订成册;②仅接受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师范大学研招办(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225室,邮政编码:401331,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65910997);③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全部报名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④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缴费
报名考试费 200元,请于2月20日-4月10日登录我校官网收费系统缴纳,缴费方式网报系统下载。
(四)资格审核
我校审核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及网报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笔试安排
(一)时间:2022年5月14日全天、15日上午。
(二)科目: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三)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 3小时,满分为100 分。
五、复试安排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方取得复试资格:
1.业务课成绩不低于 60 分;
2.英语成绩不低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我校将在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复试,具体要求见后续的复试详细方案。
(二)复试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三)复试内容:对考生专业领域知识、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四)复试由培养单位组织安排,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30%+初试业务课二×30% +英语×10%+复试成绩×30%。
(二)拟录取原则
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报名、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试违纪舞弊的、替考的;
5.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我校,否则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不保留学籍。
(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当事人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奖助学金及生活补贴
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三助一辅”补助,具体额度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
八、学制与学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标准:8000-10000元/年(以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准)。
九、其他说明
(一)笔试和复试的方式及详细方案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疫情期间考生不得到校咨询。
(二)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尚在工作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并签订《重庆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规定办理。
(六)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脱产学习一年,并出具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证明。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2月20日—4月10日。
1.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实名注册(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生招生”页面进行报名。
2.查看“博士网报需准备的信息”并准备相应证件和材料。
3.进入“全国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上述报名期限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2022年4月10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系统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5.《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网报系统下载)。
6.《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
7.硕士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研究生教务部门鲜章)、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书》和《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论文双面打印,应届生提交论文初稿,入学前补齐《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评议书》和《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9.近三年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成果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2月20日。
10.近三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综合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2月20日。
11.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3000字,包括研究问题、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
说明:①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逐一核对整理并装订成册;②仅接受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至重庆师范大学研招办(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225室,邮政编码:401331,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65910997);③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全部报名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④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缴费
报名考试费 200元,请于2月20日-4月10日登录我校官网收费系统缴纳,缴费方式网报系统下载。
(四)资格审核
我校审核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及网报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笔试安排
(一)时间:2022年5月14日全天、15日上午。
(二)科目:英语和两门业务课。
(三)每一科目考试时间为 3小时,满分为100 分。
五、复试安排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方取得复试资格:
1.业务课成绩不低于 60 分;
2.英语成绩不低于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我校将在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复试,具体要求见后续的复试详细方案。
(二)复试时间:2022年5月16日
(三)复试内容:对考生专业领域知识、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四)复试由培养单位组织安排,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30%+初试业务课二×30% +英语×10%+复试成绩×30%。
(二)拟录取原则
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报名、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试违纪舞弊的、替考的;
5.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我校,否则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不保留学籍。
(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当事人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奖助学金及生活补贴
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三助一辅”补助,具体额度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
八、学制与学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标准:8000-10000元/年(以物价局核定的价格为准)。
九、其他说明
(一)笔试和复试的方式及详细方案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疫情期间考生不得到校咨询。
(二)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尚在工作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并签订《重庆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