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拟录取
1. 应届生(定向就业除外)请将《调档函》(寄送方式另行通知)交本科就读院系,档案请于6月30日至9月1日之间通过EMS寄到各录取院系。
2. 往届生(定向就业除外)请将《调档函》(寄送方式另行通知)交档案主管部门人员,档案由档案主管部门于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EMS寄到各录取院系。
3. 《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可在文末下载),应届生请交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或党委填写盖章。往届生如有工作单位,请交由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如没有工作单位,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表格由考生本人于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快递寄至各录取院系。
4. 定向就业生的协议书由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待上海市快递业务恢复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寄出,请考生收到后于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EMS寄送一份至各录取院系,考生请自留一份,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留存。请不要在协议上做任何改动,否则视为无效协议。
5. 所有同学均需缴纳学费,缴费平台网址、具体金额及缴费办法请见6月底或7月初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缴费通知。请务必按要求操作,我校只接受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6. 如考生的档案分别存放于2个及以上的档案保管地,请将档案合并后一并通过EMS寄到各院系。
7. 5月份为录取检查阶段,请拟录取考生保持手机开机,以便我办联络。
8. 顺利通过我校进一步审查的,将收到我办于6月底或7月初寄出的录取通知书;未通过我校进一步审查的(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等)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9. 录取通知书投递地址的填写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10. 上述档案、思政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寄送时间均为预估时间,请考生及相关单位不要提前寄送,如因疫情影响到时仍无法接收,我校将另行通知。
11. 各录取院系接收上述档案的地址信息请见文末附件。
2. 往届生(定向就业除外)请将《调档函》(寄送方式另行通知)交档案主管部门人员,档案由档案主管部门于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EMS寄到各录取院系。
3. 《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可在文末下载),应届生请交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或党委填写盖章。往届生如有工作单位,请交由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如没有工作单位,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表格由考生本人于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快递寄至各录取院系。
4. 定向就业生的协议书由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待上海市快递业务恢复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寄出,请考生收到后于6月15日至6月30日之间通过EMS寄送一份至各录取院系,考生请自留一份,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留存。请不要在协议上做任何改动,否则视为无效协议。
5. 所有同学均需缴纳学费,缴费平台网址、具体金额及缴费办法请见6月底或7月初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缴费通知。请务必按要求操作,我校只接受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6. 如考生的档案分别存放于2个及以上的档案保管地,请将档案合并后一并通过EMS寄到各院系。
7. 5月份为录取检查阶段,请拟录取考生保持手机开机,以便我办联络。
8. 顺利通过我校进一步审查的,将收到我办于6月底或7月初寄出的录取通知书;未通过我校进一步审查的(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等)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9. 录取通知书投递地址的填写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10. 上述档案、思政表、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寄送时间均为预估时间,请考生及相关单位不要提前寄送,如因疫情影响到时仍无法接收,我校将另行通知。
11. 各录取院系接收上述档案的地址信息请见文末附件。
二、关于户口迁移
1. 少民骨干(在职)、定向就业和上海市户籍居民不迁户口,已领取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的新生可不迁户口。
2. 其他新生根据个人意愿迁移户口(注:仅在新生开学时集中办理,入学后以及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迁移受理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请凭录取通知书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上交至保卫处。(户口为上海市高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含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但必须在入学报道当天上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写清原本科院校名称,原集体户口地址及所属地派出所。)
4.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为保证报到当天迁移证未过期,建议8月15日之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不受限制
5. 在虹口校区就读的硕士生,户口请迁至: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具体派出所为:曲阳路派出所。
6. 在松江校区就读的硕士生,户口请迁至: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具体派出所为:大学城派出所。
专业和校区对应关系、各院系专业新生档案、思政表邮寄地址请见文末附件。
2. 其他新生根据个人意愿迁移户口(注:仅在新生开学时集中办理,入学后以及在读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迁移受理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 请凭录取通知书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上交至保卫处。(户口为上海市高校集体户口的新生(含本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但必须在入学报道当天上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写清原本科院校名称,原集体户口地址及所属地派出所。)
4.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为保证报到当天迁移证未过期,建议8月15日之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不受限制
5. 在虹口校区就读的硕士生,户口请迁至: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具体派出所为:曲阳路派出所。
6. 在松江校区就读的硕士生,户口请迁至: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具体派出所为:大学城派出所。
专业和校区对应关系、各院系专业新生档案、思政表邮寄地址请见文末附件。
三、关于党团关系
1. 上海市定向就业生可不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
2. 转党组织关系需通过上外“党员e家”小程序完成申请,具体操作指南参见组织部官网(http://zzb.shisu.edu.cn/53/0c/c477a152332/page.htm),开学报到时交纸质介绍信至学院党组织,请不要提前到上外办理,也不要将介绍信随档案一起寄。
3. 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抬头为“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介绍信转入单位栏填写至学院(系)形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学院(系)”,同时提醒及时在党管系统中转出。报到时需携带纸质介绍信(右上角写上专业和学号),办理相关手续。
4. 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请由上级党委(有关上级党委的具体情况可向考生原单位党组织部门咨询)转至“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介绍信转入单位栏填写至学院(系)形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学院(系)”。报到时需携带纸质介绍信(右上角写上专业和学号),办理相关手续。
5. 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省内30天,外省市90天,请在转党组织关系时将有效期考虑在内。
6. 党员档案请随人事档案一起寄至各院系,请勿本人携带党员档案。
7. 调档过程中需转团组织关系的请注意:团组织关系请随档案寄送。“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请在入校后根据院系通知转入,请不要提前转至上外。团员证请随身携带,请勿放入档案内。团员证如遗失,可在毕业学校进行补办或报到后在我校补办。
2. 转党组织关系需通过上外“党员e家”小程序完成申请,具体操作指南参见组织部官网(http://zzb.shisu.edu.cn/53/0c/c477a152332/page.htm),开学报到时交纸质介绍信至学院党组织,请不要提前到上外办理,也不要将介绍信随档案一起寄。
3. 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抬头为“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介绍信转入单位栏填写至学院(系)形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学院(系)”,同时提醒及时在党管系统中转出。报到时需携带纸质介绍信(右上角写上专业和学号),办理相关手续。
4. 党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请由上级党委(有关上级党委的具体情况可向考生原单位党组织部门咨询)转至“中共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介绍信转入单位栏填写至学院(系)形如“上海外国语大学××学院(系)”。报到时需携带纸质介绍信(右上角写上专业和学号),办理相关手续。
5. 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省内30天,外省市90天,请在转党组织关系时将有效期考虑在内。
6. 党员档案请随人事档案一起寄至各院系,请勿本人携带党员档案。
7. 调档过程中需转团组织关系的请注意:团组织关系请随档案寄送。“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请在入校后根据院系通知转入,请不要提前转至上外。团员证请随身携带,请勿放入档案内。团员证如遗失,可在毕业学校进行补办或报到后在我校补办。
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pdf
2022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思政表寄送信息.xlsx